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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详细介绍
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,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,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,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(费)票据,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(费)。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,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,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
周边配套





标的处置人(单位):刘先生
标的物名称:重庆市北培区缙云大道111号46幢1-3号房屋
标的物网拍链接:http://www.guapaiwang.com/detail?id=3237
网拍公告时间:2018-05-26 14:37:20
网拍开始时间:2018-05-27 10:00:00
网拍结束时间:2018-05-28 10:00:00